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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水平,从2008年9月起,泰州市推出便民措施——建立劳动保障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,方便服务对象(特别是职工和离退休人员)在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。 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的服务范围涉及就业、社会保障和维权三个方面,具体有20项服务内容。 1、每周日下午开放人力资源市场,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求职平台。 2、接受下岗失业职工免费培训报名。 3、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。 4、为用人单位办理录用人员劳动合同备案手续。 5、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。 6、办理单位和个人参保手续。 7、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刷卡进行维护。 8、受理工伤认定材料申请,并进行初审。 9、受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申请。 10、接受因病、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和申报。 11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关系省内接续、医疗保险转移关系到帐接续手续。 12、办理医保人员药费报销手续。 13、办理医保人员慢性病申报、审核手续。 14、办理医保人员转外就医手续。 15、预约办理社会保障卡申办、领取手续。 16、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、密码修改手续。 17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。 18、受理“12333”人工服务咨询。 19、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。 20、对涉及劳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或维权集访案件调查处理。 为确保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落到实处,泰州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四点要求: (一)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是泰州市劳动保障局推出的重大便民措施,是贯彻落实“践行科学发展观,我为泰州作贡献”主题教育活动,改进机关作风,提升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。各处室(单位)要高度重视,立说立行,确保言必行、行必果。 (二)各处室(单位)要加强沟通协调,密切配合。要对“无假日”值班人员加强业务培训,使其在熟练掌握自身岗位业务的同时了解其他处室(单位)相关业务,真正将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落到实处。 (三)凡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涉及的处室(单位)要抽出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,落实责任,当日值班的科级干部为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的负责人。在实施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的过程中,要确保办事质量优、办事效率高、办事态度好,切实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切忌走过场,搞形式主义。 (四)全局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、机关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无私奉献,真心服务。对在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局党委将给予表彰,并作为年底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内容;对在“无假日工作制度”中态度消极,搪塞扯皮的处室(单位)和个人将给予严肃批评,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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